湖北兩驢友自駕摩托到西藏旅行,歸家途中為省時間硬闖重慶高速收費站,重慶高速執法接舉報后及時截停這兩輛摩托車,確保了騎友及沿途車輛的平安。 2013年8月25日下午5點半左右,十六大隊執法人員接到監控中心報警,稱兩輛摩托車從滬蓉高速梁平收費站尾隨一進站貨車強行進入高速公路,現已過云陽,正沿出城方向往奉節行駛。 接到舉報后,十六大隊立即安排執法人員在各個路口進行布控,通知沿線保安協助攔截,同時通過可變顯示屏提示這一險情,提醒車輛注意避讓。 5點40許,監控中心來電,稱已有一輛摩托車在棲霞隧道被保安成功攔截,另一輛摩托車正高速往奉節行駛。6點15分左右,奉節駐點隊員發現一輛摩托車呼嘯而至,立即用警笛和喊話等方式示意該車靠邊接受檢查,但該車拒絕停車,繼續向巫山方向行駛。 執法人員出于摩托車駕駛人員安全考慮并未強行攔截,只是打開警笛和警燈尾隨示意路面車輛注意避讓該車,對該車進行監護,同時聯系前方隧道保安和執法隊員進行分段攔截。當追蹤至梅溪河大橋時,該車被隧道保安和路巡隊員成功截停。 經詢問,摩托車上兩人為湖北荊門人,暑期自駕前往西藏旅游,歸家途中為省時間尾隨一大貨車在滬蓉高速梁平縣一收費站上道。執法人員摩托車駕駛員講解了重慶市高速公路關于禁止摩托車上道的相關法律法規,指出了摩托車在高速路上行駛的危險性,兩人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錯誤,主動接受了處罰,執法隊員隨后從夔門站將該車帶離并為其指明二級道路行車路線。 高速執法提醒廣大駕駛員,《重慶市公路路政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摩托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第三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的,由高速公路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五百元以上一萬元一下的罰款。重慶各高速公路入口都設有指示牌,對禁止通行高速公路的車輛進行了明確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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