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公堂,為清代貢院應試之堂。同治年間(1862-1874),陜甘總督左宗棠上書清廷,請求在蘭州設立貢院,獲準。光緒元年(1875年)貢院落成,當時地盤縱140丈,橫90丈,號稱可容納考生4000名,左宗棠題寫匾額“至公堂”。 致公堂在蘭州市翠英門路,現占地4700平方米,建筑面積3000平方米。主體建筑至公堂、衡鑒堂和觀成堂3座大殿保存基本完好,另有回廊、廂房等。 致公堂 GMT+8, 2025-12-19 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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